李凤玉 宁波市检察院 四级高级检察官
2023年7月1日,根据组织安排,到青海省海西州乌兰县检察院开展对口援助工作,同年9月底完成援助任务返回宁波。
根据组织安排,我有幸来到青海这片神奇而壮美的土地,到海西州乌兰县检察院参加对口援助工作,担任检察长助理、检委会专职委员。
初到乌兰
乌兰县隶属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乌兰”在蒙古语中是红色的意思。乌兰县位于青海省中部,柴达木盆地东部,东临海南州共和县,南与都兰县相连,西接德令哈市,北与天峻县交界,总面积比宁波市域面积还要大,户籍人口只有三万余人,平均海拔4000米左右,县城驻地希里沟镇海拔近3000米,气候极为干燥,属于高寒大陆性气候。当我七月二日到达乌兰县,从火车站出来的时候,顿时被白花花的太阳照射得睁不开眼睛,远处是光秃秃的群山,还有一望无际的戈壁滩。来到县城后,发现比我想象的要好,道路两旁的“窜天杨”高大挺拔,树叶碧绿,街道也比较干净整洁。然而真正考验我的还是天气的干燥和由于高海拔导致的睡眠问题。这里的空气是真的干,即便刚下过雨,也难以感受到湿润,院里专门给我宿舍配了一台加湿器,感觉效果并不明显,鼻孔经常干得出血,于是每天在地面撒上很多水,抱着水杯不断补充水分。由于高反和干燥,第一个星期晚上基本睡不着觉,后来慢慢适应,上半夜能够睡着两三个小时,半夜又经常因嗓子干疼而醒来,然后就是在迷迷糊糊、半睡半醒中躺到天亮。
工作与收获
坦率地讲,在今年七月一日我踏上奔赴青海的征程时,我的内心是非常忐忑的,唯恐自己在短暂的三个月时间里,不能为对口院作出自己的贡献。令人欣慰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工作的开展,这种担心慢慢消融,成就感和获得感慢慢增加。
首先是在办案中实现“传帮带”。在这两个月的时间里,乌兰县检察院受理两件职务犯罪案件,全部交由我办理。本人把案件办理作为全景式教学的重要载体,从提前介入开始,到案件审查全过程,带领助理全程参与,从引导调查、证据审查、讯问技巧、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理念、办案心得等方面与助理毫无保留地分享。院里召开检委会对案件进行讨论,院领导要求全院司法助理、书记员全部参加,把这次检委会同时当作一次业务学习会,要求大家对我的工作敬业精神、业务审查能力、小案不小办的理念、检察人文关怀精神等方面进行学习。
其次是把浙江数字检察方面的经验与乌兰县检察院本地的特点相结合,加强法律监督模型的创建工作。协助检察长与各条线的同志共同梳理各条线法律监督线索,确立五个法律监督模型。包括“医保基金”公益诉讼监督模型、“政策性牛羊保险理赔处置不当致环境污染、公共卫生隐患”行政公益诉讼监督模型、“落实性侵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监督模型等,均已取得一定监督实效,且具有较强的可复制、可推广性。该五个法律监督模型参加2023年海西州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从二十九个参赛模型中脱颖而出,三个数字监督模型获得三等奖,两个模型获得优秀奖。
我从乌兰县检察院领导和检察同仁们的身上学到了很多很多。由于乌兰县检察院编制少,很多检察同仁都是一人兼多岗,除了办案还要处理纷繁复杂的各种事务性工作,经常看到他们加班忙碌的身影,他们高度的敬业精神和无私奉献的品格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乌兰县检察院虽然是一个小院,但是在办案规范化方面做的非常好,很多检察考核指标在海西州检察系统都是靠前的,实属难得。
最后,我要衷心感谢海西州院、乌兰县院领导对我的关心和关怀,特别是对我生活上细致周到的关怀,对我工作上的充分信任和支持,感谢乌兰县院的同志们对我的全力配合,使得我在生活上轻松愉快,工作上有所获有所得,也让我对乌兰、对海西、对青海留下了永远难以磨灭的美好印象。青海已成为我的第二故乡和精神家园,我以曾在青海工作过、生活过为荣。明天我将离开乌兰,离开青海,但我的心将永远不会与青海分离,我将继续保持与乌兰县院检察同仁们的友好联系,各取所长,互补所短,共同推动乌兰检察事业的进步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