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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管”促“都管” 推动检察环节矛盾纠纷化解

发布时间:2023-07-03 10:03:56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近年来,互助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化解社会矛盾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将“办理一案、惠及一方”的理念融入到司法办案全过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多元化”矛盾化解方式,通过“领导包案+司法救助+上门听证”方式,多管齐下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将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在首办环节、问题解决在基层。

坚持工作重心下移、检力下沉,释法说理防患于未然。上门释法,消除群众疑惑,普及法律法规。加大领导包案力度,制定一案一方案,实质性化解各类信访矛盾。近年来,共受理来信、来访、来电、网络案件信访案件217件,其中检察长带案下访10次,接待人数达40余人次,领导包案办理信访案件21件,召开检察听证15件,从源头上减少了社会矛盾,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全面提升接待和服务水平,畅通群众解决诉求渠道。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信访规定,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作用,做到“合理诉求研究解决到位,不合理诉求教育引导到位,对不合理不合法但确有困难群众法律救助到位”,全面展示了检察机关亲民、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2020年以来,受理的所有信访案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和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为100%,及时化解各类矛盾,成功息诉罢访,检察环节矛盾化解取得良好成效。积极探索开展上门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围绕案件事实、法律适用、证据采集等问题对申诉人就地开展释法说理,坚持把“法理”讲清、把“事理”讲明、把“情理”讲透,切实解开信访人心中的“症结”,实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家门口,从源头息诉化解矛盾纠纷。

始终把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放在最高位置,主动将司法救助融入国家救助体系大格局。前移司法救助关口,积极完善“1+N”多元救助格局,联合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等行政机关召开国家司法救助与和社会化救助工作联席会,联合会签《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加强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做到应救尽救,通过司法救助解决当事人实际困难,不断提升司法救助的工作质效,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最大程度发挥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合力,用行动践行“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三年来共救助刑事案件被害人39件46人,发放救助金119.08万元,真正解决了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