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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咨询委员会第六调研组赴青海调研

发布时间:2025-06-04 09:49:14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5月26日至30日,最高检咨询委员会第六调研组赴青海省检察机关,围绕“依法惩治常见多发轻微犯罪,协同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开展专题调研。最高检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陈国庆,最高检咨询委员会委员王晋、李琪林、蒋洪军,最高检普通犯罪检察厅副厅长周惠永及最高检有关部门人员参加调研。青海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查庆九参加有关调研活动。

在青期间,调研组一行先后赴西宁市、海北州、海西州、海东市,深入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实地走访,听取专题汇报、开展座谈交流、查阅有关资料。调研组一致认为,青海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海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省委、最高检工作要求,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各项检察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调研组指出,近年来,我国犯罪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如何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惩治常见多发轻微犯罪,协同研究推进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让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措施更加精准和有效。

调研组强调,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依法全面履行法定职权,在法定检察职责范围内,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和要求,依法有序、因地制宜开展常见多发轻微犯罪惩治。要坚持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常见多发轻微犯罪惩治。要坚守法治理念,严格把握轻罪案件入罪标准,对常见多发轻微犯罪分别制定办案指引,进一步明确法律适用、定罪量刑标准、证据适用标准等,为高质效办案提供依据。要坚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要坚持以严格依法为前提,从宽和从严都要符合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等法律原则,都要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与老百姓心中的那杆“秤”同频共振,努力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要注重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进一步强化公检法司各部门的协作配合,构建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基层居民组织等多方参与轻罪案件矛盾化解工作联动机制。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把握矛盾化解最佳时机,把释法说理贯穿司法办案始终,坚决防止轻微犯罪案件中的矛盾激化、外溢。

青海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宋兆录及普通刑事检察部门有关人员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