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意见》和《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精神,海南州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主动积极作为,2022年实现“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挂牌全覆盖,有力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落地落实。
一是以法律监督理念现代化引领完善侦监协作工作机制。海南州检察机关始终秉持“共建共享、求同解异、相互配合”的理念,坚持把“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落实在完善监督协作机制中,海南州检察院主动对接州公安局,共同会签下发《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办法(试行)》。各县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制定签发《关于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办法》,通过不断完善协作配合、监督制约,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确保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长期、稳定、高效运行,共同推动公安执法与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
二是以法律监督体系现代化牵引侦监协作办公室创新运行。海南州检察机关主动对接公安机关挂牌成立由主管刑事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和主管法制部门的副局长担任主任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咨询指导等职能作用,形成更高层次、高层级的机构体系、组织体系,更好推动办公室工作运行。依托办公室运行积极探索检警协作新模式,将刑事案件移送起诉前过滤功能进行优化,规定重大疑难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在立案前听取检察机关意见。检察机关牵头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挂案清理”“四类案件回头看”等专项活动。
三是深化沟通交流全面高效履行侦查和监督职责提供保障。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依托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由各院指派检察和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指定的专门人员共同负责,办公室指派的检察官严格依照工作指引要求,规范形成工作日志及台账,对需提前介入的案件的事实认定及侦查取证方向等方面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并形成口头、书面咨询指导意见,做到关口前移。以常态化的方式介入疑难复杂案件引导侦查,以参加侦查案件讨论、出具案件处理检察意见等方式,提升侦查水平。自办公室设立以来,参加警务信息例会及案件讨论200件次,开展提前介入40余次,召开联席会20余次,实现信息共享,使案件整体质量向好。严格执行“两统一”工作机制,履行监督职责,实现数据信息共享,对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实施法律监督,通过“挂案清理”专项活动,通过对行政类、治安类、刑事挂案类案件进行排查,共排查出各类案件704件,对这些案件进行串并分析,发现受理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案件4件,公安机关立案3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受理9件,公安机关撤案6件,发现立案监督线索12条,有效提升了监督质效。
下一步,海南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将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推进工作,充分利用好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这一平台,变被动为主动,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进一步推动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抓实侦查监督,提升案件质效,通过工作方法和思维的交互碰撞,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议,最终达成共识。加强同堂培训,提升协作配合,通过定期开展同堂培训和业务沙龙,深化双方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理解,统一侦查与检察双方执法思想和执法尺度,共同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使配合更顺畅,进一步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实质作用。强化数字赋能,重塑监督模式,依托政法协同平台,巧用侦监平台,探索搭建大数据监督模型,深入挖掘类案监督点,以能动履职推动刑事检察工作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实现以数字检察提升法律监督治理效能的时代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