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强调建立法治工作部门、法律服务机构等接收法学专业学生实习实训工作制度,探索法学专业学生担任实习法官检察官助理。海北检察机关在检察理论研究与法治人才培养融合发展的新路径上积极探索,搭建检察机关法律事务与高校法学资源的交流共享平台,首次任命三名中华女子学院法学专业大学生担任实习检察官助理。
此次法学专业实习大学生担任实习检察官助理,是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的重要举措,旨在打破检校之间的体制壁垒,加强法学专业实习生和法治实践工作者之间的学习交流,实现检校良性互动、加快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海北州检察院将以检校合作为契机,坚持政治引领、积极能动履职,强化推动法学院校与检察机关在双向人才培养、学生实习实训等环节深度衔接,促进实习生进检察院实习的常态化发展,强化法学实践,深化协同育人,推动建立共建、共赢、共享的检校协作新格局,建立健全检校合作新机制,走出一条检校合作共同进步的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