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推进乡村振兴。12月12日上午,西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程旭文深入乡村振兴联系点大通县青山乡红泉村,为基层党员群众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
在红泉村,程旭文与村“两委”班子和党员群众围坐在一起,紧密结合党的二十大报告原文,从“深刻认识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二十大报告对乡村振兴作出的决策要求”“检察机关如何发挥职能优势全面助力乡村振兴”三个方面进行了宣讲解读,把党的二十大作出的决策部署面对面传递给基层群众,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生根。
程旭文指出,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要深刻认识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重大意义,全面系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领悟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广西代表团讨论时提出的“五个牢牢把握”的重大要求,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提出的明确要求,学原文、悟原理,真正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程旭文强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始终坚持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这一总目标,在产业、文化、生态等方面持续发力。要发展乡村特色产业,适应城乡居民消费需求,顺应产业发展规律,立足当地特色资源,增强内生动力,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推动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要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孕育农村社会好风尚,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推动实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要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以钉钉子精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守住生态保护红线,推动乡村自然资本加快增值,让良好生态成为乡村振兴的支撑点,推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要把维护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促进广大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富民政策一项一项落实好,为老百姓解难题、办实事,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让乡亲们生活越来越红火。
程旭文强调,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推进乡村振兴中更有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今后,西宁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全面助力乡村振兴。一是要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为强化乡村基层治理建设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二是要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严厉打击侵害农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等各类违法犯罪。三是要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回应农民群众对改善生态环境的期盼和对绿水青山的呼唤。四是要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深化落实枫桥经验,回应人民群众司法诉求,让人民群众诉有所应。五是要持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升法治宣传在农村地区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升农民群众法律水平。
宣讲结束后,程旭文看望慰问了“8·18”山洪灾害受灾的3户困难群众,了解他们在恢复重建和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并为他们送去慰问资金,鼓励他们坚定信心、保重身体,以积极乐观的心态尽快走出灾后阴霾,在党和政府的关怀帮助下努力创造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