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动下载
无障碍浏览 无障碍浏览
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检察业务 > 第四检察部 > 正文

第四检察部

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被评为“2022年度青海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发布时间:2023-04-25 10:10:02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近日,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作出《关于对2022年度青海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的决定》,授予全省10个集体、10名个人“成绩突出集体”和“成绩突出个人”。其中,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第四检察部干警闫蓓分别被评为“成绩突出集体”和“成绩突出个人”。同时,省检察院推送的被告人唐某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及被告人马某乙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入围青海省2022年度知识产权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近年来,省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积极融入大保护格局,以有力务实举措,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刑事检察工作质效。一是以办案为要务,用心用情办好案件,夯实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基础。依法履行经济犯罪检察职能,依法惩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生命健康、文化体育产品等侵权假冒犯罪,三年来,共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嫌疑人40人,起诉97人。二是以创新发展为动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进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纵深发展。会同省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印发《青海省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整合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资源,切实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水平。三是以法治宣传为引导,提高民众法律意识,营造大保护社会氛围。全省检察机关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围绕“4·26”等重要节点,以“线上+线下、传统+网络”方式认真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推动形成齐心协力、共同保护的良好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