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全省检察机关围绕《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意见》的总体要求,立足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依法能动履职,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检察领域改革,持续健全知识产权检察体制机制,努力提高知识产权检察履职能力和水平,不断优化协作配合机制,强化协同保护力度,整合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资源,深化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检察机关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的合作,共同推动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为促进我省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标准保护、高效益运用、高水平治理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加大打击力度,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地理标志产品、文化体育产品等侵权假冒行为,办理一批典型案例,重拳出击,形成震慑,2021年至今起诉108人。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深入推进重大、疑难、复杂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同时,针对行政机关的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助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海西州检察院办理的岳某甲等人系列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入选2021年平安青海建设典型案例。二是更新履职理念,全面推进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强化多种检察职能综合履行,立足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把握综合履职运行规律,积极构建符合知识产权案件特点的综合履职模式。强化刑事、公益诉讼内部机构的沟通协作和线索移送工作,依托公益诉讼法定领域积极稳妥拓展知识产权领域公益保护。西宁市检察院对办理的多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同步进行民事公益诉讼监督,通过办理案件回应社会关切、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省院成立由民事、行政、刑事检察部门检察人员组成的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整合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强化对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办案、监督和业务指导等工作,推动形成检察办案监督合力,推进知识产权全方位综合性司法保护。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协同推进知识产权司法改革。加强与知识产权局的协调沟通,就强化行刑衔接、推动实现专业技术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辅助办案、开展同堂培训等事宜进行座谈,推动建立常态化联系协作机制,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创新发展。四是开展法治宣传,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社会氛围。组织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以“全面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征程”为主题的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全省检察机关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面向不同群体,创新宣传生态,搭建社会关注度高、受众面广、影响力大的宣传渠道矩阵,科学稳妥、安全有序地开展了知识产权宣传。为大力倡导创新文化,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贡献了检察力量。近日,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全体干警开展线下宣传,以发放宣传册、设置宣传岗等传统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摆放展板6块,悬挂横幅2条,发放宣传册1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