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这个纠纷最后被检察院化解了!”近日,在海西州检察院的见证下,青海某机械有限公司与公司职工李某的家属签订和解协议,一起持续十年的工伤索赔行政争议案件终于得到化解。
2011年4月17日晚,李某在青海某机械有限公司工作期间,在作业区宿舍休息时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鉴定认定为工伤。但该公司以工伤鉴定有误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确认纠纷诉讼,经过法院一审、二审和再审程序,仍然不服法院判决,遂向海西州检察院申请监督。海西州检察院受理该案后,调阅了案件卷宗和行政机关工伤认定档案材料,咨询了专业技术人员,向人社部门等核实有关情况,查明李某上班时间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应当认定为工伤,法院裁判并无不当。海西州检察院按照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工作要求,办案期间了解到涉案公司并非不愿意补偿,只是对高额赔偿金额有异议,与此同时,李某家属方也表示愿意接受和解,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海西州检察院组织召开调解会,经向双方释法说理,充分阐明生效裁判的合法性,最终该机械公司与李某家属达成和解协议,当场支付工伤死亡赔偿金30万元,并向海西州检察院提交了撤回监督申请书,涉案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海西州检察院把解决人民群众合法诉求作为做实行政检察的落脚点,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牢牢把握工伤行政认定及赔偿等关键点,既关乎职工合法权益,又关乎社会和谐稳定。同时,把化解行政争议作为审查案件的必经程序,做到“一案三查”,在审查人民法院生效行政判决是否存在错误、行政机关行政行为有无违法的同时,分析研判行政争议有无化解的可能性。通过调查核实、释法说理、与各方当事人多次协调,以民事纠纷的解决促成行政争议的化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谅解,化解了长达10年之久的行政争议,实现争议问题一揽子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