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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检察部

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2-06-07 10:08:44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2022年2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信访工作条例》(下称《条例》),于5月1日正式施行。为有效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化解信访矛盾纠纷,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近日,全省检察机关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克服疫情影响,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丰富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

积极组织学习,掌握《条例》精神实质。全省检察机关通过党组中心组带头学习、广大干警研讨交流,参加网络专题培训班和主题征文等多种形式广泛学习《条例》内容,准确把握《条例》精神,为下一步贯彻落实打牢理论基础。同时,按照《条例》要求,广大检察干警结合自身工作职责,积极研讨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多元化解方式,为今后检察环节的信访接待和纠纷化解寻找有效方法和有力措施。

及时线上宣传,提高《条例》宣传效率。省检察院、西宁市检察院、果洛州检察院、贵德县检察院、门源县检察院、祁连县检察院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播放宣传视频等形式将条例内容在微信公众号上进行转发和解读。海东市检察院、互助县检察院等将信访原则、信访纪律、监督责任以及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等重点内容制作成生动易读的宣传图片在公众号进行宣传,增强宣传效果的同时引导人民群众选择合适信访渠道反映问题,通过依法信访来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玉树州检察院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线上推出“检察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主题电子宣传手册,内容涉及群众来访、办理来信、律师接待等流程和控告申诉、民事监督、行政监督、国家赔偿等检察业务内容,为群众进一步准确了解检察职能,快速熟悉《条例》内容,依法合理反映诉求提供了有效指引。

集中定点宣传,增强《条例》宣传实效。组织干警在本地中心广场、主要街道等地设立宣传点,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册、设置法律咨询台等形式进行定点宣传,向群众讲解《条例》内容的同时即时解答群众疑问,引导群众依法合理信访,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深入基层宣传,打通《条例》宣传“最后一公里”。为扩大《条例》的知晓度和影响力,全省检察机关组织干警深入乡镇、社区以及行政村开展《条例》宣传活动,面对面向群众解读《条例》内容,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类问题,转变群众不合理的信访维权观念,提高群众的理性维权意识。海东市互助县检察院将疫情防控工作与《条例》宣传相结合,进入辖区内多个疫情管控点进行疫情防控政策和《条例》重要内容的同步宣讲解读,在基层营造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浓厚氛围。玉树州杂多县检察院赴苏鲁乡政府、苏鲁乡派出所等基层机关与乡镇干部和派出所干警共同学习研讨《条例》内容,就如何更加有效发挥基层组织在矛盾化解方面的作用共商良策。囊谦县检察院深入虫草采挖点,针对虫草采挖期间的特定人群,及时宣讲如何以更加理性和有效的方式化解因虫草采挖和交易而产生的相关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和本地虫草采挖买卖秩序。

创新宣传方式,增强《条例》宣传效果。玉树州检察院主动联系州府所在地的青海麦田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进行上门宣传,发放相关宣传手册的同时结合企业关注的重点内容,有针对性的进行耐心细致讲解,确保企业人员了解并掌握《条例》重要内容,为防范企业生产经营风险,维护企业自身合法权益提供有效的法治保障。玉树市院深入市第二、第三民族中学向广大师生进行宣讲解读,尤其通过对在校学生的宣传,提高学生依法维权意识的同时达到“小手牵大手”,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的宣传目的。

通过全省检察机关广泛深入开展《条例》学习宣传活动,不仅增强了检察干警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自身本领,也提高了人民群众理性表达、依法信访的维权意识。今后,全省检察机关将牢牢把握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原则和要求,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以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为依托,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全面推行简易公开听证,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用心用情办好群众信访案件,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揪心事、烦心事、操心事,让人民群众在依法维权上感受检察温度,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