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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检察部

青海省检察机关编制“案头工具书” 切实提升涉未案件综合履职办案质效

发布时间:2024-03-21 10:04:43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为全面加强全省检察机关涉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履职工作,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依法能动履行涉未成年人“四大检察”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全方位强化对全省未成年人的综合司法保护,青海省检察院坚持问题导向,对涉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履职审查要点进行系统梳理,制定《青海省检察机关涉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履职“9+1”办案指引》(以下简称《办案指引》)印发全省检察机关,作为办理案件的“案头工具书”供全省未检干警参考借鉴,以提升涉未案件办理质效。

为确保编制的《办案指引》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用性,省检察院进行了为期半年的充分调研,聚焦我省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的突出问题,围绕最高检关于未成年人“四大检察”系统审查、统筹履职、一体履职、能动履职和有机融合,不断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的要求,在借鉴外省有益经验的基础上,结合青海未检工作实际,针对性编写了《办案指引》征求各市州意见,并多次召集“未爱·守心”专业化办案团队成员进行修改完善。


《办案指引》以全面加强全省检察机关涉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履职为目标,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贯穿于涉未案件监督办案各环节、全过程,适用于检察机关办理的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刑事执行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公益诉讼案件等五类案件及强制报告制度、教职员工入职查询规定以及其他涉及未成年人保护特殊制度落实。

“9”是指《办案指引》系统梳理了涉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履职审查要点九类70项,涵盖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案件的程序审查、实体审查、线索发现等内容,对发现的线索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指导具体办案。“1”是指结合当前司法办案实际需要,对办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审查重点进行梳理,从被害人陈述实行综合情境认定、被害人陈述与传来证据之间的补强关系和逻辑联系、被害人陈述与间接证据之间的细节印证等六个方面提出20项审查要点,为检察官办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提供了参考借鉴的具体指导。

《办案指引》还强调,未检干警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或开展相关工作中要按照省检察院《关于在部分检察机关开展有关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和管理的试点方案》要求,探索开展涉未成年人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对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内部法律监督线索移送、审判活动重大违法行为监督、提前介入刑事案件、看守所和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等按要求进行案件化办理。

为确保《办案指引》得到有效执行,省检察院拟专门进行解读,同步建立省级院督导、市州院指导、基层院执行的三级联动机制,让《办案指引》成为未检干警“案头书”“掌中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