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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检察部

【我为群众办实事】互助县检察院开展电子烟市场专项检查活动

发布时间:2021-10-21 10:29:32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为进一步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在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指导下,9月6日,互助县检察院联合互助县烟草局、互助县市场监管局开展电子烟市场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查处中小学周边商户、电子烟专营店违法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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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中,执法人员认真检查了电子烟是否为“三无”产品、是否向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是否发布虚假违法电子烟广告诱导未成年人购买吸食等问题,并认真核查营业执照、电子烟产品相关进货台账、票据等资料,还向经营者宣传了“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出售电子烟”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政策法规红线,引导商户诚信守法自律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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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我省未检部门将继续加大对电子烟产品和违法销售行为的监管力度,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以有力措施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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