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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管理办公室

全省检察机关办案能手·提名奖风采(四)

发布时间:2024-01-11 18:01:47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李佩,女,现任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二级检察官。

该同志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长期从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勇于担当、尽职尽责。近三年来,共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00余件,为弱势群体追索劳动报酬80余万元。作为一名基层检察官,她每天要面对的,往往是官司输了后带着“委屈”,憋着“怨气”来寻求帮助的当事人,对于不能支持监督申请的,她尽最大努力做好当事人的息诉工作,对于存在和解可能的,她设身处地的做好双方的思想工作,尽量化解矛盾。在办理的一起当事人申请执行活动监督案件中,通过耐心细致的沟通协调,在检察监督环节达成和解,让当事人顺利拿到了剩余执行款,得到了当事人的“点赞”。她借助民事行政检察这个“窗口”,传递法治的温情和社会的温暖,引导公众树立法治信仰。作为西宁市“党课讲师团”讲师、辖区小学“法制副校长”,为企业、行政机关、学校开展法治宣讲10余次,把冷冰冰的法律变成生动的“法治公开课”。撰写的《基层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必要性和意义》在省级刊物刊发,先后多次被本院评为“优秀公务员”“优秀检察官”。

山成斌,男,现任海北州刚察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第二检察部主任,二级检察官。

该同志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讲政治、顾大局,始终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觉。近三年来,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90余件,督促相关部门清理各类生活垃圾450吨,回收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5630吨,修复窨井盖、设置防坠网100余处,助缴残疾人保障金9.4万元,收缴土地出让金71万元、人防设施异地建设费用3.2万元,恢复平整耕地4.95亩,清理河道2.2公里。依托刚察县区位优势打造了“山湖羚鱼鸟”公益诉讼品牌和四个检察公益诉讼保护站(祁连山南路保护站、普氏原羚保护站、环青海湖北岸保护站、青海湖裸鲤保护站),共办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0件,相关部门均已整改回复,助推青海湖北岸和祁连山南麓的生态环境和资源得到有效保护。聘请第三方开展食品抽检工作,全年抽检640批次,立案食品公益诉讼监督案件9件,行政机关已全部整改,有效保护了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开展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监督工作,畅通举报投诉通道,运用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增强妇女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办理的“青海湖裸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省检察院评为野生动植物保护典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