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检察业务 > 案件管理办公室 > 正文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科学运用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助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9月20日至22日,在国家检察官学院青海分院的协助下,省检察院案管办举办了全省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应用暨案件管理业务培训班。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马晓军出席开班式并讲话,全省市州、区县检察院案管办主任及业务骨干60余人参加培训。
马晓军指出,全省各级院案管部门要聚焦监督管理和服务保障主责主业,从理念、思路、措施、能力等方面紧紧跟上、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以更加优质高效的案管履职,助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马晓军强调,一要主动更新理念。确保吃透用好新修订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新时代检察机关的基本价值追求。二要狠抓“两类指标”。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检察院党组的部署要求上来,紧盯“两类指标”带动提升整体案件质效,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三要聚焦主责主业。以此次培训为契机,着重提高政策把握能力、法律适用能力、数据统计能力、分析研判能力、程序监管能力、质量评查能力,努力做检察业务的“全科医生”、管理领域的“专科医生”。四要推进智慧案管建设。要紧跟时代步伐,发挥从上到下、从下到上两方面的积极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智慧案管建设,不等不靠,提早谋划,借力智能化、数字化,赋能案件管理提质增效。 培训围绕省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2.0系统案卡填录及报表、流程监控、人民监督员、检察听证、案件质量评查等重点内容展开。特别邀请省委讲师团马天山同志就省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进行全面深入系统讲解,引导案管干警以更加清醒坚定的“赶考”意识,以“人一之、我十之”的拼劲,勇于探索,真抓实干,为青海检察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培训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省检察院案管办主任全面讲解了最高检新修订的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理解、应用及指标增减背后的原因、目的、意义。全面解读了《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科学运用案件质量评价指标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实施意见》,以《意见》中18项最能反映办案质量、体现法律监督职能的重点指标为切入点,指出了加强对办案程序、办案实体全过程管控路径和提升案件质效举措。 培训重点强调了新增的三项本地化特色指标。一是立足青海“三个最大”省情定位,设置“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占比/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占比”指标,引导全省各级检察机关依法高质量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二是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推动数字检察办案取得实效、助力社会治理,设置“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开展法律监督数/数字检察法律监督占比”指标,以数字革命赋能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推动检察机关主动监督、能动履职,设置“司法办案与监督办案结构比”指标,促进检察机关主动参与社会治理,服务大局、为民司法。强调各级院高度关注这三项指标,突出青海特色、加快推进数据赋能,优化全省办案结构,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培训还特别设置了提问交流、课外研讨环节,让课堂沟通更加畅通,学习氛围更加浓厚。学员们纷纷表示,本次培训针对性强,培训内容既“解惑”“解渴”,又“醒脑”“受用”,通过培训学到了“干货”,取到了“真经”,接地气、添动力,有助于更好开展案件管理工作,更好服务“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